丹东出国定居户口注销登记所需材料一览

丹东 更新于:2025-01-10 17:03
  • 珍惜72632876

    丹东市出国定居户口注销登记所需材料如下:
    1.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 2.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3. 国外定居证明材料,如护照、签证、居留许可等; 4. 与国外定居相关的证明材料,如购房合同、租赁合同等; 5. 出国定居申请书; 6. 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; 7.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。
    请注意,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,建议您在办理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,以确保所需材料的完整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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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hangbetter

      丹东出国(境)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登记所需材料

      (一)基本材料

      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(收缴)、本人书写的《情况说明》(说明本人基本情况、出国(境)定居情况等)。 

          (二)除基本材料外,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供材料 

      1、经批准前往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定居的,提供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定居批准通知书。

       2、定居国(境)外的,提供住在国(地区)出具的足资证明其定居该国的有关证件、证明,以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外国证件、证明的相应翻译件。 

      3、取得外国国籍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,提供有效外国护照、中国签证,以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外国护照的相应翻译件。

       4、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的,提供批准退籍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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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不凡清泉8E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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