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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东市出国定居户口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指南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1. 持有丹东市户口; 2. 出国定居,且已取得外国国籍或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; 3. 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记录。
二、办理材料
1.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2.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 3. 出国定居证明(如护照、签证等); 4. 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; 5.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。
三、办理流程
1. 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; 2.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《户口注销申请表》; 3. 填写《户口注销申请表》,并提交所需材料; 4. 公安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; 5. 办理完毕后,领取户口注销证明。
四、办理时限
户口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。
五、收费标准
户口注销登记手续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 办理户口注销登记手续时,请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、准确; 2. 如有疑问,请咨询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; 3. 办理过程中,请遵守相关规定,确保办理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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