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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东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攻略:
一、准备材料
1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2.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 3. 大中专招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; 4. 户口迁移证; 5. 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迁移证明; 6. 外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准予证明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 准备材料: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。
2. 学校办理: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学校,学校会对你的户口迁移申请进行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学校会出具同意迁移证明。
3.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: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录取通知书、同意迁移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4. 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:派出所会对你的户口迁移申请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会出具户口迁移证。
5. 外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:携带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等材料到外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6. 外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:携带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等材料到外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7. 外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户口迁移准予证明:外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会对你的户口迁移申请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会出具户口迁移准予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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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东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办理指南
一、申请对象
拟办理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(区、市)的
二、申报材料
申请人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录取通知书。
三、办理流程
网上申请或持申报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办理(在办理过程中,需要核验材料原件的,请将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到办理单位。)
四、收费标准
不收费
五、法定周期
申报材料齐全的,派出所当场办结
六、办理地点
丹东市派出所地址电话一览
七、工作时间
振兴区、元宝区、振安区、合作区
上午09:00—11:30
下午13:00—17:00
东港、凤城、宽甸
夏季 上午08:30—11:30
下午13:30—17:30
冬季 上午08:30—11:30
下午13:00—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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