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东市最新发布,2023年丹东最低工资标准全解读!

丹东 更新于:2025-01-10 17:03
  • 冬雨望秋

    截至2023,以下是丹东市202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全解读:
    1. 最低工资标准: - 丹东市202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: - 一类地区(振兴区、元宝区、振兴区):1900元/月 - 二类地区(东港市、凤城市):1800元/月 - 三类地区(宽甸满族自治县):1700元/月
    2. 最低工资构成: - 丹东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。 - 基本工资: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基本工资,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。 - 岗位工资: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岗位、技能、业绩等因素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。
    3. 最低工资适用范围: -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丹东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。
    4. 最低工资支付时间: -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,支付时间不得晚于次月7日前。
    5. 最低工资调整: - 丹东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,具体调整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,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。
    6. 违规处罚: -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,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可处以罚款。
    7. 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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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傲骨梅85681432
    丹东市工资标准是什么?丹东市最低工资是多少?丹东市平均工资是多少?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。

    月最低工资标准

    第二档

    丹东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:每月1710元;

    适用地区:振兴区(边境经济合作区)、元宝区、振安区、高新区

    颁发时间:2021年9月7日

    生效时间:2021年1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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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蚂蚁致橡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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